Talk:宝可梦漫画

来自神奇宝贝百科
433Chingling.png 这是一个讨论关于宝可梦漫画相关更改的讨论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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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這些嗎?因為我看過有把動畫版直接漫畫化的版本,稍微查了下好像找不太到,還是說那不是官方作品(官方作品是指有官方授權)?這個列表的都是官方授權的作品嗎?如果把同人算進去的話會一大堆吧?我還有查到一個叫「神奇寶貝完全解說手冊」,好像也是動畫版的漫畫化版,台灣也有出版,不知道是不是官方作品。--Liaon98讨论) 2014年5月1日 (四) 20:02 (CST)

直接漫画化的版本就是拿动画截图来组合对话成的书籍,并不是绘画的漫画,故不列入,另外神奇宝贝完全解说手册是关于动画的解说(我有这套书),并不是漫画,里面收入的大多是人物原画设定稿和动画剧情梗概等,这些均为官方出版的正版书籍。另外讨论页留言时请不要在开头加“*”号,对应段数加对应数量的“:”,第一段不需要加,还有留言的最后要用~~~~进行签名。祝你在神奇宝贝百科玩的愉快。--仙子精灵 2014年5月1日 (四) 19:08 (CST)
圖片搭配對話形成有故事性的書籍,這就是漫畫的定義,不懂為何該書不算漫畫,不然該書要算什麼?該書(話說它的名字到底是啥)在台灣出版應該也都是歸類在漫畫類吧?--Liaon98讨论) 2014年5月1日 (四) 20:02 (CST)
这个属于画册,漫画是手绘的,并不是截图【喂。--仙子精灵 2014年5月1日 (四) 20:27 (CST)

关于穴久保版漫画的一些问题


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,移動自[[会议室]]。执行人:阿布 留言 2016年9月28日 (三) 16:02 (CST)。


  • 首先我要承认误以为穴久保版没有“小茂”而把页面写成了“酷林”是不对的。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犹豫,对港版也缺乏了解,所以之前都没敢编写。而且我也是参照“神奇宝贝(穴久保幸作作品)”的版本历史中的留言,并且在编辑中提问但没有得到回答(应该是没被注意到吧)才这样决定的(而且还把之前改掉的“酷林”都改回来了)。结果还是搞错了……没有责怪别人的意思,只是感叹一下自己的知识水平还是不够,而且这事应该提前问清楚才对。特此表示歉意。
  • 然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——我没有穴久保版某一版本的正版漫画,不知道每一话的中文标题是什么(事实上……穴久保版不是我的菜……我之前都没怎么看过)。希望能在这一点上获得支援。
  • 顺便讨论一下另一个话题好了:既然大家的译名都叫小智小茂,那么宝可梦的页面就会发生撞车。所以我个人觉得相关的页面写成皮卡丘(神奇宝贝漫画)喷火龙(神奇宝贝漫画)就可以了,而不必再在前面加上“小智的”、“小茂的”。反正需要单列的宝可梦也不多,而且这些宝可梦由于穴久保版的特殊性完全可以当作主角了。

—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八神郭嘉讨论 | 贡献)于猴年马月鸡日加入的。 2016年9月18日 (日) 01:30 (CST)

沒事,不要介意。其實港版是小茂也是別人告訴我的,並没有親自確定...皮皮傳可以算是大混亂,要找到所有標題根本不容易... 1-7有大然和吉美,8-14是吉美,RS1-4有吉美和香港青文,5-6是香港青文,DP1-5是台灣青文...至於寶可夢角色那裡又回到之前的討論,有兩個解決方法:1. 放在小智的皮卡丘漫畫部分(好像之前被否決了)2. 獨自建頁(又回到小茂的巨鉗螳螂問題).... 應按個別出場份量決定使用 1 或 2,標題那裡要是有兩只噴火龍怎麼辦... --  Tsanger | 留言  2016年9月18日 (日) 02:02 (CST)
唉~皮皮传确实挺麻烦的,可能因此就一直坑着(英文百科也全是坑),但总是要面对的。提早确定一个方案(比如去年决定的使用{{PPM}})总比之后再反复修改要更好吧。
把漫画Red的皮卡丘和动画Satoshi/Ash的皮卡丘合并。。。怎么想都是会被反对的吧?而且两者也不是同一原型。《小智与皮卡丘》这样的动画改编漫画倒是可以考虑。
巨钳螳螂的故事我还记得,百科为此纠结了好一阵子……如果写成小茂的喷火龙(神奇宝贝漫画),就又回到了巨钳螳螂的老问题上。还有一个方案就是把特别篇和穴久保版等漫画的小茂的喷火龙合并(个人不太喜欢这样,但至少比Shigeru/Gary要容易接受一些;英文酷林是Green不是Blue所以没有这个问题)。其实我真觉得这个问题没有必要太过纠结,喷火龙(神奇宝贝漫画)也没什么不可接受的吧……这个问题看起来要搞个投票之类的活动了。
顺便吐槽一下:“某人的某宝可梦”这样格式的页面,在Bulbapedia如果发生冲突几乎全部是按照动画设定来的。举个栗子:“娜姿勇基拉”被单独拆分出来了,而不是胡地……像这样游戏本体和漫画被动画牵着走的状况,说实话我挺不爽的。= =
—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八神郭嘉讨论 | 贡献)于猴年马月鸡日加入的。 2016年9月18日 (日) 02:33 (CST)
不知之前巨钳螳螂发生了什么事,但就说几点我想说的吧。
1.不建议动画漫画的角色划归到游戏之下,尤其是像皮皮传这种对人物塑造脱离原作极具个性的漫画。其实现在这种情况是可以的:主要角色建立单独页面,次要角色建议按照出场频率和人物特点酌情单独建立;只是需要统一一下标准比如—
人物出场:在单行本人物介绍页中登场的进行单独建立页面(特别篇因为比较多而且几乎没有与游戏设定差异不大的就可以不建)
精灵出场:人物的主要精灵,规范可以是出场十次以上或者出场5次就可以单独建立,尽量要保证页面内容不会太少。

2.至于页面名称,讲真我现在对于神奇宝贝漫画这个命名都有点不喜欢,但是看前人编辑貌似这个名称已被决定,那就不再纠结了。其实我觉得某人的某精灵这种方式挺合理(不知道巨钳螳螂事件所以不知为何会产生问题),在不知其训练家或者有昵称的情况下只写精灵名字即可 有训练家的要以示区分。

3.提另一个方案,忍忍既然因为重名而并未使用任天堂译名,那么雷特可不可以因为叫做小智的名称众多而被保留呢(以及小茂)?--TsiyunLeePokejoy 2016年9月18日 (日) 12:53 (CST)
忍忍那裡不是不移,是因為與こらえる / Endure 重名了,暫時無法移動...招式不能使用「忍耐(群英)」和「忍耐(任天堂)」吧....之前的木灰也移了... 所以 3. 不太可行...--  Tsanger | 留言  2016年9月18日 (日) 14:22 (CST)
那第三项提议pass掉好了——TsiyunLeePokejoy 2016年9月18日 (日) 15:25 (CST)
关于漫画角色单独建立页面——这个问题在特别篇也被否决过(也有基本上都在挂个地鼠坑着的缘故)。但相反的,漫画中少数极端情况(正辉是个特别极端的例子)我也觉得会让游戏人物的页面变得有些诡异。记得有提议说篇幅多就可以考虑分拆(于是有了火雁(特别篇)),这点也是值得考虑的因素之一。人物先不纠结,我们先来看宝可梦——
巨钳螳螂事件——大致就是小茂(特别篇)小茂(动画)都有巨钳螳螂,然后就对页面应该如何设置产生了矛盾:“小茂的巨钳螳螂(特别篇)”?“小茂(特别篇)的巨钳螳螂”?还是把两个页面合并算了?——争论的结果是把动画的页面删掉了事(出场太少)。现在由于把酷林的名字也定为小茂,所以又出现了小茂的喷火龙的类似问题。不过这两个小茂 勉强 还算同源。
至于“神奇宝贝漫画”这个后缀,改成“穴久保版”之类的文字也不是不可以;但最好要统一格式(因为要使用模板{{ppm}})。我之所以觉得喷火龙(神奇宝贝漫画)可以接受,也是考虑到了使用模板的问题。而且动画也有类似的情况胖丁(动画),应该不是不能考虑的吧。
—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八神郭嘉讨论 | 贡献)于猴年马月鸡日加入的。 2016年9月18日 (日) 17:19 (CST)
1.包括皮皮(神奇宝贝漫画)以及和胖丁(动画)这两个都是没有「训练家」的(皮皮情况比较特殊,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收服,只是成为初学者旅行的伙伴),所以我还是觉得在有训练家的宝可梦页面名称应该写训练家,至于模板的问题,表示不是很懂?是会无法按照模板规定的样式填写吗?
2.那个巨钳螳螂事件,个人觉得「特别篇」加在后面好一些好的不想引战旧事先不提。个人觉得那个问题就是精灵出场的问题,还是制定一个拆分规范比较好(比如按照出场次数和出场的重要度来评判)。
3.或者来个劲爆点的建议:无论动画还是漫画,每部作品主配角都拆分,而在宝可梦方面 只建立主角宝可梦的页面,对于配角的宝可梦则全部写在配角自己的页面内。目测认同度不高。——TsiyunLeePokejoy 2016年9月18日 (日) 22:19 (CST)
1、训练家的问题只是一项提议,如果普遍觉得不妥也就算了。至于模板只是个人觉得编写页面时打下{{ppm|皮皮}}比较顺手而已。
2、这个规范肯定是要考虑的。现在的问题主要处在小茂的喷火龙——是将特别篇、皮皮传等每一部漫画分列多个页面,还是把它们写在同一页面?毕竟出场都不少。海外版酷林叫Green所以没有这个问题。
3、这个提议我也是想过的。它也有很明显的优点:比如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“娜姿的勇基拉”这样扯不清楚的问题;而且不必让这么多游戏角色页面都受牵连挂个地鼠模板。但这也就意味着已经建立的竹兰的烈咬陆鲨渡的快龙等要全部拆掉……多少显得太过震撼;而且这个匣子一旦打开就会有人考虑“地点要不要拆?”“招式要不要拆?”这样拆下去就没完了……(尽管宝可梦那里旁支和TCG确实是拆出来的而且链接很难找
4、还是<br>好用……
—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八神郭嘉讨论 | 贡献)于猴年马月鸡日加入的。 2016年9月18日 (日) 23:07 (CST)
关于喷火龙拆分问题,我个人是支持拆分开来,理由如下:
首先看角色重要度方面,特别篇的不用多说;皮皮传的喷火龙几乎与小茂是同等出场次数,有茂就有龙 所以它的出场应该是可以单独建页面的,另外 皮皮传这只说过人话(早期设定比较乱) 也算是一个皮皮传喷火龙比较独有的东西。
另外还有一个比较主观的因素,那就是皮皮传的喷火龙画风迥异,希望单建页面 不然放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。——TsiyunLeePokejoy 2016年9月19日 (一) 11:56 (CST)
所以不是很懂为啥要讨论重名页面怎么区分的问题,原来的标准有什么问题吗?Tyughvbn讨论) 2016年9月18日 (日) 17:07 (CST)
我就明说了吧:我觉得皮皮(神奇宝贝漫画)皮卡丘(神奇宝贝漫画)喷火龙(神奇宝贝漫画)小智的皮皮小智的皮卡丘(神奇宝贝漫画)小茂的喷火龙(神奇宝贝漫画)或许更好。—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八神郭嘉讨论 | 贡献)于猴年马月鸡日加入的。 2016年9月18日 (日) 17:22 (CST)
那我也说明吧,如果是要讨论加不加训练家的话,我觉得应该加,后者好处是什么?短点吗?Tyughvbn讨论) 2016年9月18日 (日) 17:28 (CST)
该说的上面都说了。不重复了。这个问题比起巨钳螳螂事件还算能让人接受。规矩是人定的,事在人为。—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八神郭嘉讨论 | 贡献)于猴年马月鸡日加入的。 2016年9月18日 (日) 17:30 (CST)
所以我就是不是很懂为啥别的作品都加训练家的情况下,这个漫画却要讨论加不加的问题?Tyughvbn讨论) 2016年9月18日 (日) 17:33 (CST)

這樣糾纏下去根本不會有結果的,等我來定個指引吧︰

  1. PPM的所有角色(不包括路人...)都可創建獨立頁面,名為「xx(神奇寶貝漫畫)」
  2. PPM的主角(日文︰紅﹑綠﹑藍﹑黃﹑金﹑銀)的初學者寶可夢都可創建獨立頁面(但請不要創「空殼」的頁面,太短的話就放在PPM角色的頁面)
  3. PPM的主角的其他寶可夢如在3話或以上都有登埸(例︰PPM001﹑PPM004﹑PPM026),並對故事的發展有貢獻/影響的,都可創建獨立頁面(有足夠內容的話)。沒有的則放在已存在的動畫寶可夢頁面(如有)或PPM角色的頁面
  4. PPM的配角/路人的寶可夢資料都放在角色的頁面
  5. 為了百科的整體性,PPM所有有訓練家的寶可夢都採用「xx的xxx」格式。PPM沒有訓練家的寶可夢都採用「xxx(神奇寶貝漫畫)」
  6. PPM的角色的寶可夢出現與動畫或特別篇(中文)同名的程況,並且已有動畫或特別篇頁面的存在。則以以下的標準︰
    1. 與動畫同名:動畫頁面保留原名 -> 無括號 (動畫為觀眾主要的搜尋及算是「主系列」我不是無視PPM的重要性...)頁面頂部加入{{關於}}模板或/及在「漫畫中」部份加入{{main}}。PPM的新頁採用「xx的xxx(神奇寶貝漫畫)」
    2. 與特別篇同名:特別篇的頁面移到「xx的xxx(特別篇)」(先由機器人修正連結),PPM的新頁面採用「xx的xxx(神奇寶貝漫畫)」,「xx的xxx」為消歧义頁面
  7. PPM的角色的寶可夢出現與動畫或特別篇(中文)同名的程況,但沒有動畫或特別篇頁面的存在。則以以下的標準︰
    1. PPM的新頁採用「xx的xxx」,頁面頂部加入{{關於}}模板

如沒有任何人反對(或大部分人支持)的話,就按以上實施。但不想這變成投票...太多條例很難投票的...發的留言好了 --  Tsanger | 留言  2016年9月19日 (一) 13:02 (CST)


认同,把规范定下来,以后如若有争议可以进行参照。——TsiyunLeePokejoy 2016年9月19日 (一) 13:36 (CST)
神奇寶貝百科以現在的翻譯爲準,因此就使用小智,小茂(加上舊翻譯重定向),名字爲OO(神奇寶貝漫畫),路人寶可夢,衹要是屬於任何一個角色的,都可以創建頁面,就算不創也要寫在角色頁面。--₥小黄 ¤ 不要起争议 2016年9月24日 (六) 14:30 (CST)
没什么意见本小天才先这样修改了O_O如果谁有任何中文版的译名,还是继续欢迎提供支援……—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八神郭嘉讨论 | 贡献)于猴年马月鸡日加入的。 2016年9月26日 (一) 20:22 (CST)

关于漫画标题中的点状符号

现在点状符号的写法似乎统一了(比如四只卡璞),以【・】为正而不是【·】。所以我也在页面中进行了相应的更改。(PS:雷炎的英雄似乎遗漏了点状符号,也进行了补充。)

如果没有异议的话,暂时没动的宝可梦欢乐祭系列和寶可夢鑽石・珍珠篇也应该这样更改吧。不过工程量较大,手动似乎不太实际,于是寻求支援。—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八神郭嘉讨论 | 贡献)于猴年马月鸡日加入的。 2017年4月14日 (五) 11:57 (CST)

应该统一的【懒所以没有动】。顺便,像钻研吧标题里的「!!」和摘要标题里的「!!?」、「……」这样,就定下写成半角?(PS:青文官网是用半角。但是其他在中文版漫画有时会用全角——TsiyunLeePokejoy 2017年4月14日 (五) 12:24 (CST)

N模板更改

昨天提了一句,就是Template:N里写的内容。因为页面名都变更为专有名词使用任天堂译名的形式,那么后面的台译、港译基本没有了对照意义,不如删去。至于出版社代理商译名的记录,在出版→中文版的文字中都有说明。加名字模板也可以、但是某些漫画只有日文版、加入过于浪费。想看看大家的看法,然后再做变更or不变更。——TsiyunLeePokejoy 2017年4月15日 (六) 10:12 (CST)

我也认为可以这样。就像招式、特性的多重译名现在基本都在N模板中被省去了。在正文中能说清楚就可以。—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八神郭嘉讨论 | 贡献)于猴年马月鸡日加入的。 2017年4月15日 (六) 10:21 (CST)